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创业安徽砀山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创业安徽砀山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24日
创业安徽砀山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宿州行动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2〕10号)精神,扎实开展创业安徽砀山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创业新生力量,巩固壮大创业群体,让砀山成为汇聚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拓宽创业渠道,培育创业主体,激发创业活力,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人人创实业,努力把砀山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创业型县域,为全力打造“三区两地一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 主要目标
全面推动创业政策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完善有利于大众创业的体制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优质的服务体系和健全的保障体系。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15000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2500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2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创业者1000人以上,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20人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2 个,其中争取支持市级及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个。(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园区>)
--每年培育县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个以上,其中争创省级创新孵化载体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每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700人,其中线下创业培训500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行砀山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砀山监管组)发放创业贴息贷款4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砀山支行)
三、重点举措
(一)引导参与重点领域创业创新。立足我县产业基础,坚持高端引领、龙头带动、广泛参与,通过创业壮大产业,依托产业赋能创业。
1.深耕高科技领域。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广泛汇聚创新资源,围绕数字产业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业团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等)
2.补强产业链短板。围绕三大主导产业,精准梳理产业链短板弱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出关键设备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工艺和软件开展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实施核心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工程,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引导支持创业者围绕产业链补短板开展创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3.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
4.推动全民创业。鼓励城乡符合政策条件的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让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想创业、创成业,掀起全民创业高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聚焦创业主体培育。重点突出高层次创业团队、科研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施专项创业推进计划,优化创业主体结构,壮大创业主体规模,促进更多的生存型创业向创新型创业转型。
5.招引高层次创业团队计划。聚焦绿色食品、高端制造、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大力招引各类高层次创业团队和高水平初创企业。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园区>)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招引优秀创业团队,对成功引进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机构或个人,每引进一人(人才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积极扶持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物流、信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等)
6.实施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砀兼职创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和档案工资,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享受在职人员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创业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成果显著的可破格晋升。离岗创业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砀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股权激励等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等)
7.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落实江淮“青年俊才”计划,大力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客。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在砀山首次创办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5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3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1.5万元,中职毕业生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扎实做好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推荐优秀创业青年参与“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团县委等)
8.扶持返乡人员创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新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新返乡创业企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镇<园区>)
9.实施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计划。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实现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同时抓好青年、妇女、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等各类群众的创业扶持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等)
(三)聚焦创业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场地、设备、资金、政策等集成服务功能,满足各类创业者多样化、全周期的创业需求。
10.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根据重点产业布局,建设高水平专业孵化器,积极引进具备国家级载体管理经验的社会化机构,推动孵化载体梯度提升。围绕产业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功能完备的创业孵化器。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砀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责任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等)
11.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立足我县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大引导,加强服务,着力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积极支持集群融入“一链一策”重点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
12.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建设用好青年创业园、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退役军人创业园等,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按照选址灵活、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各镇(园区)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各镇<园区>)
(四)聚焦创业政策扶持。发挥资本“催化剂”“粘合剂”作用,通过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等催生创新创业,加强创业扶持力度。
13.强化金融支持。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放宽担保方式,降低担保门槛,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实施利用大型农机具、股权、商标、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不断拓展抵(质)押物范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砀山支行等)
14.落实创业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不少于3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招用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等)
(五)聚焦创业服务提升。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完善服务体系,将砀山打造成创业者优质创业沃土。
15.完善创业服务机制。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创业安徽板块,将相关政策申报和资讯服务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积极宣传“皖企服务云”,用好“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推广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通过线上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开业指导服务和创业项目信息互联,推进创业服务提档升级。为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人才招聘、社保参保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16.组织多元创业活动。举办“周六创业课”,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展览展示、融资对接等主题活动。打造创业培训、特训营、大赛路演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创业实效。实施专项培训,每年组织1期人员到创新创业先进地区开展“创业特训营”活动。举办砀山县创业大赛,积极选拔人员参加省市级大赛,对在创业安徽大赛中获奖企业落户砀山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等落地支持政策。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定期筛选、论证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存入创业项目库,并积极推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等)
17.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并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全社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营造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业安徽砀山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创业安徽砀山行动有声、有色、有成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打造创业故事汇,讲好创业在砀山故事。
(三)严格考核评价。健全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各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创业安徽砀山行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对在工作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镇(园区)和县直部门给予激励。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砀山县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砀山县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晓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继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晓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高 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莉 县委编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臧 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继胜 县发改委主任
薛同辉 县教育局局长
夏艳梅 县科技局局长
毛立勇 县经信局局长
曹海峰 县民政局局长
赵振海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黄贤成 县人社局局长
房宏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郑步存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丁建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毛传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 玲 县商务局局长
李朝群 县文旅体局局长
陈东强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永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玉梅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轶群 县税务局局长
许 跃 人行砀山支行行长
孙传华 宿州银保监分局砀山监管组组长
张 铎 团县委书记
周 慧 县妇联主席
西光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黄贤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