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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法院:以“1+2+N”工作模式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1-0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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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法院坚持从诉源治理破题,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工作,联合多方力量,狠抓审判质效提升,以“1+2+N”工作模式,持续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锚定“1”个重点。砀山法院创新改革诉源治理工作,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强化委派调解、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优化人员配置,聘用8名特邀调解员常驻调解中心。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等系列民商事案件,推行“以判促调”模式。通过个别典型案件判决,指导类案调解。在五个基层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加快推进法庭立案、审理、执行等功能完善。充分发挥“梨园法庭”巡回审判品牌特色,对涉及梨农种植、买卖等纠纷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就地调解、当场立案。加大远程调解、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应用水平,让群众充分享受“一网通办”“指尖诉讼”的便利。通过诉源治理,今年前三季度,砀山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新收案件数454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03%,出现三年来首次案件数量负增长。

深耕“2”项指标。在办理破产领域,依托砀山县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了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等一批特色联动机制。实行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加大破产案件信息化运用,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流通。加大对破产重整的支持力度,推动破产企业资源优化重组,提高重整成功率。审理破产案件12件,结案9件,其中实现简易程序审理3件,召开网络债权会议2次,拨付破产专项费用2万元,破产案件结案率75%,平均审理周期103.6天。在执行合同领域,砀山法院抓实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常态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发布民营企业守信激励案例,创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公司纠纷类案件列入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督办,逐案研判。推进诉讼案件减量增质。第三季度考核中,砀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910件,平均审理周期29.37天,位居全省第一位。

凝聚“N”方合力。砀山法院不断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工商联、营指办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推进执源治理。探索“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正向激励工作机制,坚决维护诚实守信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府院联动,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砀山县执行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部门与法院信息共享、动作协同的长效联动机制。建立意见交流等制度机制,推动涉企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对破产企业审判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劳动保障、信用修复、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帮助破产重整企业恢复信誉。砀山法院联动多方力量,通过审理安徽双鹿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批准该企业重整计划,盘活企业资源,助力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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