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意见建议的通知
广大市民、养犬人、
为营造和谐、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顺利实现。砀山县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草拟了〈〈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市民及养犬人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请广大市民及养犬人积极建言献策,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此网页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或者电话联系,也可以直接打电话进行咨询。
县公安局张警官,联系电话:13855718810。
砀山县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代)
2022年4月20日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创建文明城市,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我局代为起草《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5章,分为职责分工、区域划分、相关规定、处罚措施、工作要求。
《通知》设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在县政府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子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要求,完成动员、部署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