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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进一步加强砀山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1-1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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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我中心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砀山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征求了28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21家,有意见7家,其中一条未采纳。

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提出意见1条,未采纳。

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回函提出“负责指导物业服务区域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并对物业服务区域体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属于工作职能,应删除,我中心未采纳,理由为“负责指导物业服务区域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并对物业服务区域体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属于体育局职能,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体育局已并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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