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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调整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1-3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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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

  为切实处理好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矛盾,促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事业有序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皖价商[2011]66号)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皖价商〔2015〕12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长为一个月,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结束。征求意见方式主要采取电话、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为便于联系沟通,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红英

联系单位:砀山县发展改革委

地     址:县政府五楼517

联系电话:0557-8095256

电子邮箱:dsxfgw518@163.com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调整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处理好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矛盾,促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事业有序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皖价商[2011]66号)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皖价商〔2015〕127号)文件规定,我委经过与供水管理运营单位、部分自来水厂座谈交流,对农村用水户实地走访,成本调查及对周边县区价格政策进行调研汇报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执行情况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

容量水价:对年用水量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以下的用水户,实行年容量水价,容量水价为 50元∕年·户。

计量水价:每年用水量超过30立方米的用户,超出部分按 2.00元/立方米加收水费。

文件试运行一年已到期,试行期间,有群众多次反映到省市发改委,认为水价不合理。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申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拟调整执行单一制水价。

二、成本调查结论

砀山县源泉农村供水有限公司上报程庄镇水厂总成本325.31万元,经审核后为44.81万元,核减280.50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69元/立方米;上报关帝庙便民水厂总成本248.95万元,审核后为45.38万元,核减203.51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99元/立方米综合核定单位定价成本为1.84元/立方米。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拟调整标准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单一制计量水价,水价2.00元/立方米。

2、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用实行优惠政策,每月每户每立方米优惠0.30元/立方米

 

附:周边县市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执行情况

县市

保底水价

基本水费

容量水价

计量水价

砀山

30m³/户·年

50/户·年

1.66/m³

2/m³

萧县

3m³/户·月

5/户·月

1.67/m³

2/m³

灵璧

40m³户·年

60/户·年

1.5/m³

 

埇桥

30m³/户·年

48/户·年

1.6/m³

1.8/m³

附:周边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执行情况

泗县

第一阶梯2/m³(每户每月4m³)

第一阶梯3/m³(每户每月4m³以上)

单一制阶梯水价

 关于调整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docx

关于调整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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