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 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全县融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的宣传工作,研究新闻报道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局性重大宣传报道活动。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管理、融媒体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国家、省、市总体规划和要求,拟定全县融媒体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媒体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的业务拓展,按照“媒体+政务+服务”模式,指导、协调、管理各县直单位、各镇(园区)的全媒体宣传等业务工作。参与全县智慧城市建设,会同各方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和社会信息枢纽,提供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交传播、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面向人口聚集的大型社区、村镇,提供精细化的生活资讯,打通线上线下社区交流。
(四)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全媒体矩阵的搭建,以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建成县域官方主流媒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开发、运行、推广及管理;负责全媒体的广告经营拓展,做好与各单位的合作宣传、联办节目。
(五)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传输网络等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标准,推动广播影视新媒体、网络视听的发展;做好与安广网络砀山分公司的对接、协调工作。
(六)负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许可、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新媒体平台资源的申领;负责采编播人员新闻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的申领、使用与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及新媒体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开发应用、申报评定和推广应用。
(七)负责广播、电视、网站及新媒体作品的创新和创优工作。
(八)负责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广播电视系统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各项年度事业经费。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全媒体采编中心、全媒体采访部、全媒体编辑部、全媒体制作部、新媒体发展部、广播电视部、全媒体经营部、技术部、播出部、传输管理部
三、办公地址
砀山县东河南路7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7-2250283
六、邮政编码
235300
七、办公邮箱
dsgd001@163.com
八、单位负责人
臧峰 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