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制定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政策,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形成《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初稿);
2021年1月26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函告县财政局就《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并根据县财政局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向社会征求对《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和意见,截止2021年3月1日止,未收到个人和相关企业意见;
2021年2月取得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1年3月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送审稿)》;
2021年8月经砀山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
2021年8月17日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砀政办【2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