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政〔2021〕23号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在砀山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推动我县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2021年 9月18日上午 9∶00- 10∶00 在砀山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并利用新闻媒体发送防空警报信号,请注意收听。防空警报试鸣的信号为∶预先警报鸣 36秒,停 24 秒,反复 3遍为一个周期,共1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 6秒,停6秒,反复 15 遍为一个周期,共1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 3分钟;整个试鸣过程共1小时。
请全县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