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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文杰解读《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

文章来源: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3-1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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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产业分布特点,突出生产流通领域、商超、强制性认证以及涉及民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消费品。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规定财政列支。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进行相关调研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各市场监管所、民政局、各镇园区民政办等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协调沟通,达成一致。

(三)工作目标

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源头监管责任,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我县重点产业集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节能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等产品,刚取消许可的产品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消费品等产品,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主要任务

共2条。

1.抽查生产领域的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肥料、农用地膜、电线电缆、配装眼镜、生活用品(卫生纸、抽纸、纸巾等)、玻璃、室内用涂料等8种产品,抽查36批次产品。风险监测食品相关产品5组。

2.抽查流通领域产品:学生用品、校服、小家电电线电缆、儿童玩具、电动车充电器、消防器材、食品相关产品、防护用品等15种产品,抽查380批次产品。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抽检信息由县局组织公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结束后,各市场监管所和稽查大队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至县局质量与认证监管股。

解读人: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文杰

联系人:县市场局质量股王宜坡

咨询电话:0557-227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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