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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主任许雷侠解读:《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

文章来源: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3-1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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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主任许雷侠解读:《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县委、县政府“4+4”工作总思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五有并轨”“三权保障”,推动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发展改革成果共享,加快提升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根据宿州市《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宿州市《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形成砀山县《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陶县长签批两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在文件成稿后进行了征求意见,对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合法合规性审查。文稿于2020年2月26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并通过县市场局公平性竞争审查意见。

(四)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提高城镇落户便捷程度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主要任务

若干措施共分为10部分。

1.提高城镇落户便捷程度和服务水平;2.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三权不变”;3.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五有并轨”;4.提升城镇吸纳就业能力;5.提高新型城镇化综合承载能力;6.吸引各类人才来砀落户创业就业;7.构建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8.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需求;9.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10.强化机制保障和工作落实。文件另附4个附件,分别为具体任务分解表和3个实施细则。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县提高城镇化率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围绕以人为核心,立足自身职责,制定完善操作细则和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实践。加大宣传督查考核力度。通过发放“明白纸”“一封信”、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县委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将城镇化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政策实施监管,对于编制虚假材料套取政策红利等类似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围绕“一站式”服务、“三权保障”“五有并轨”、政策宣传四个重点领域,重点监测我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制定情况,资金发放进度、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人数、农业户籍人口外迁人数、新增就业人数、就业创业培训人数、主城区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村改居工作进度等月度进展情况、序时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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