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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

文章来源: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01-2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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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

砀政〔20183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砀山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全县造林绿化步伐,全面提升林业质量效益,努力建设生态砀山、美丽砀山,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宿政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加快生态砀山建设步伐。紧紧围绕扩绿、提质、增效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增强林业生态服务功能,做强绿色富民产业,积极开创扶贫增收、资源增量、林业增效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改善民生

坚持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目的,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做强林业产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增进人民群众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获得感。

(二)保育结合,造管并重

加大对森林和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力度,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严把造林质量,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促进林木健康生长

(三)改革创新,绿色发展

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坚持绿色发展,培育和壮大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全面提升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碳汇文化功能

(四)创新机制,共建共享

全面推行林长制,创新林业产权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以政府引导为主线,优化财政投入方向,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1.42%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72.89%以上;完成森林质量提升83.49万亩,其中:新造林地保育2.14万亩、未成林地保育0.77万亩、退化林修复12.18万亩、一般森林抚育68.5万亩,森林蓄积量年均净增8.74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达到199.7万立方米以上;实现林业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产值达到265亿元以上;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全面加强74.39万亩公益林管护,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质量。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灾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治理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森林火灾监控应急处置能力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健全森林、湿地资源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林地征用占用审核审批。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做好日常巡护和监测,有效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积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稳定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和队伍。

(二)实施城乡增绿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积极拓展造林空间。实施高效经济林基地建设、农田林网提升、防护建设等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完成省级其他造林14230亩,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2820亩,农田林网建设4350亩。

结合美丽村镇建设合理布局,高起点规划、以城镇建成区及中心村绿化为重点,建设林水相依、镇村绿化镶嵌的森林生态体系。到2021年,完成镇建成区绿化提升15个,中心村绿化提升134个,自然村绿化提升870个,镇村新建和完善公共休闲绿地156个。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全县新增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着力提升国道、高速公路、铁路、骨干河等森林长廊质量,新建和完善森林长廊35公里,全县骨干道路、河流绿化率达到96%以上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

增绿量、建精品、创特色为思路,以老城区绿化提升为重点,开展大规模城区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砀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新建泰山公园、银杏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新增绿化面积240万平方米,真正做到揽园入城、城在园中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

(三)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全面加强新造未成林、中幼林抚育管护,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近熟林、衰退林要因地制宜采取更新改造、培育复壮等措施,推进退化林修复,全县完成退化林修复12.18万亩、一般森林抚育68.5万亩

积极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加大优良乡土树种选育、推广力度,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积极调整优化树种、林种结构,逐步改良飘絮杨树,降低林业次生污染,全面增强森林的多种功能。建设一批森林抚育经营示范片,林木生长率提高15%以上。

(四)实施林业产业富民工程

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强产业园区,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加快打造木材资源综合利用优势产业集群。

大力推进林业产业精准扶贫,完善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快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扩大林业惠民成果。实施数字果园创新工程,围绕黄河故道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引领经果林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通过政府扶持、农户自愿、示范引导、市场带动等运作方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积极推广林药、林菌种植和林下养殖等,提高林地产出效益。以企业为龙头,积极发展订单林业,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林农+原料基地发展模式,打造林业联合体,推动林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

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康养,推动林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以黄河故道、文家河旅游观光带为依托,以砀山梨花节、酥梨采摘节、国家马联马术星级耐力赛赛事为载体,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园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作为打造生态强的重要抓手,作为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和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推进林长制。

政府与各镇(园区)签订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目标责任书,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每年考核一次,五年总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林业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扶持

建立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林业项目资金,财政加大对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支持力度。加强林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扶持力度。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资金,对在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建立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的贷款模式,搭建林业融资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推动森林保险全覆盖。

(三)加强改革创新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稳定林地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培育壮大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权股份合作制改革。

健全林业要素市场,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范围和规模。加快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达标建设,并将服务功能向镇、村延伸。完善商品林采伐更新制度,简化采伐审批程序。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引导林地经营权科学、依法有序流转。

(四)加强科技支撑

认真组织开展百名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林业增绿增效活动,完成科技服务责任区域包保任务。建设完善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提高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监测能力,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增绿增效。

以国有林场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大力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新材料和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加强林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的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

鼓励林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技研发中心。着力申报、建设高产高效的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争创森林经营示范片。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林业。鼓励林业投资者依托互联网+”建立或对接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林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创新和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附件:1.砀山县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17-2021)重点工作任

       2.砀山县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17-2021)主要指标任

 

 

砀山县人民政府

2018123

附件1

砀山县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17-2021)重点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全面加强74.39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质量。

林业局

财政局有关镇(园区)

2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治理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气象局、各(园区)

3

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发展改革委

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规划局有关镇(园区)

4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环保局

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县规划局、各(园区)

5

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完成省级其他造林14230亩,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2820亩,农田林网建设4350亩,不断改善生态脆弱地自然环境。

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局、交通运输局、美丽办、各(园区)

6

着力提升国道、高速公路、铁路、骨干河等森林长廊质量,新建和完善森林长廊35公里,全县骨干道路、河流绿化率达到96%以上。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95%以上。

绿化委

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园区)

7

完成镇建成区绿化提升15个,中心村绿化提升134个,自然村绿化提升870个,镇村新建和完善公共休闲绿地156深入推进省级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0、森林长廊示范段15公里,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林业局

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城管局、美丽办、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各(园区)

8

重点推进老城区绿化提升,进一步提升砀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新建泰山公园、银杏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新增绿化面积240万平方米。

县住建局

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城管局、美丽办、县规划局、县林业局、砀城镇、高铁新区、经济开发区

9

通过改造、培育、更新等,进一步修复退化林加强中幼林抚育管护,完成退化林修复12.18万亩、一般森林抚育68.5万亩。

林业局

财政局、县农委、各(园区)

10

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大力繁育并优先使用优良乡土树种。调整优化树种、林种结构,全面增强森林的多种功能。

林业局

县住建局、美丽办、各(园区)

11

积极申报建设省级现代林业示范,争创森林经营示范片。

林业局

县农委、县财政局、各(园区)

12

壮大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打造木材综合利用优势产业集群。

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农委、各(园区)

13

实施品牌扶持战略,帮助林业企业申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品牌。

林业局

农委、县市场局、财政局、各(园区)

14

积极发展订单林业,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林农+原料基地发展模式,打造林业产业联合体。

林业局

农委、各(园区)

15

黄河故道、文家河两侧旅游线路为依托,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品牌。

县旅游

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相关(园区)

16

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稳定农户林地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

林业局

农委、财政局、各(园区)

17

健全林业要素市场,创新林业金融服务,统筹抓好林权抵押、森林保险、林权入股等工作,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范围和规模。

林业局

财政局、金融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园区)

18

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化组织提供多样化的林业生产服务。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林业机制。

发展改革委

林业局、财政局、各(园区)

19

坚持林业科技创新,完善林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科普示范基地。

科技局

林业局、人社局、教体局、县农委、各(园区)

20

以国有林场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大力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和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加强林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

林业局

人社局、教体局、各(园区)

21

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林业

林业局

商务局、各(园区)

22

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体系,争取中央和省、市林业资金项目,、镇财政加大对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给予支持。

财政局

发展改革委、各(园区)

23

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的贷款模式,搭建融资平台。

林业局

金融办、各(园区)

24

引导开发性金融加大支持林业发展的力度,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推动森林保险全覆盖,鼓励创新差别化的商品林保险产品。

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林业局、金融办、各(园区)

25

镇、园区把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作为打造生态强的重要抓手,建立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林长制。

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各(园区)

26

政府与各镇、园区签订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目标责任书,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

效能

政府督查室、林业局、各(园区)

27

积极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委宣传部

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各(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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