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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编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章来源: 县编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09-2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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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           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在三公经费专栏内公开。

附表: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以及县与乡镇(园区)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县、乡镇(园区)两级行政编制总额。

(七)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全县股级事业单位设置,初审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设置,并向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请示;组织制定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乡镇(园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县乡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县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砀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砀山县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0.3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0.3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4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资;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0.3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0.3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4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资;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8万元,增长24.81%,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资;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26万元,增长22.71%。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资;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6万元,占94.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万元,占1.37%;节能环保(类)支出4万元,占4.5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26万元,支出决算为8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资;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7.8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2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增资;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一般公用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秸秆禁烧保证金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提租补贴;公用经费2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24.12万元,比2016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入决算表

3.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出决算表

4.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决算相关表.XLS

砀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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