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1号
提案的答复
李维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善空气质量”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1、减少工业排放:针对砖瓦窑等重污染行业,开展 “一企一策” 深度治理专项行动。通过要求企业升级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全天候动态监管。截至目前,相关企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 平均排放浓度显著下降,工业源减排效果明显。
2、优化交通结构:积极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并建议,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在公共交通、环卫等领域率先示范,并配套建设公共充电桩基础设施,鼓励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旨在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降低PM2.5和臭氧(O₃)前体物的排放,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3、调整能源结构:已全面淘汰并拆除2蒸吨以下的生物质锅炉,消除了这一分散式污染源。经济开发区已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大幅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薛楼板材园区要求集中供热,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企业已集中供热,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企业使用2蒸吨以上锅炉或电锅炉,符合环保政策,节能环保。
4、加强绿化建设:已向城管部门建议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建设,建议将 “增绿扩绿” 纳入城市整体规划。通过扩大绿地面积,不仅能够美化城市环境,更能有效吸附大气颗粒物、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提升城市环境的自然净化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
5、提升公众意识:利用新媒体、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等渠道,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设立环保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污染环境的行为。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凝聚起保护蓝天的强大合力。
6、强化监测与监管:目前已建成由2个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和6个乡镇标准站组成的监测网络,实现了对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的常态化监控。为打通监测“最后一公里”,下一步计划投入专项资金,在全县十三个镇(园区) 全面布设微型空气监测站,构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物联网,实现空气质量数据的实时分析、预警预报和污染源精准溯源,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大幅提升环境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局将持续以更高标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您若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随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57-2270032)。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