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答复
臧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迈瑞大道两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我局”)组织全县涉水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2次,努力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经济开发区内所有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味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2025年以来,砀城镇、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涉水企业排放污水已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正源污水处理厂、高铁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得到的较好收集与处理。
要求企业对所有产生果皮、果渣等固体废物做到日产日清,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对果皮、果渣暂存场所加强精细化管理,建设密闭的暂存场所。
对迈瑞大道两侧出现秸秆、落叶、垃圾等焚烧现象,加强巡查频次,联合县城管局、砀城镇、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防止发生个别焚烧行为,确保持续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砀山县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关心关爱,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