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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砀山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7-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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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

55号建议的答复

 

周前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园区环境污染,提升居民生活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针对环境保护领域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条例,美丽中国建设得到更好的法治护航。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大气监督帮扶等专项行动,对全县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力震慑,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全县已建设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6个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

目前建成区内全部进行了新能源替代,全县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今年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全部淘汰,企业生产基本采用集中供热或燃气替代燃煤供热。

今年继续开展“送法暖企”行动,精准服务100余家企业,对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2次,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

加强对垃圾分类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督导工作力度,我县垃圾处理实行镇收集、县运输模式进行焚烧发电,实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感谢您对砀山县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关心关爱,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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