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
1、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截至目前我县的SO2年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NO2年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CO年均值为1.0毫克/立方米,O3-8H年均值为17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为70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为172天,空气优良率为70.8%,超标天数71天,重污染天数7天,综合指数为4.05。
2、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目前,砀山县王引河固口断面水质均值为V类,其他国考、省考断面均达到考核目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
3、固废安全总体稳定。全县固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
(二)精准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科技赋能,配备2台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实现对污染物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检查企业排污许可184家次、检查复查大气帮扶企业69家。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发现大气污染突出问题91个,已全部落实整改。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联合县公安局对县城区重点夜市、大排档集中开展突击性执法行动3场次。开展臭氧攻坚治理行动,对薛楼园区43家板材加工业共出动330余人次进行点对点帮扶。扎实推进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噪声扰民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两项民生工程。今年市级下达我县治理农村黑臭水体90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制定《砀山县2024年秸秆禁烧方案》,印发《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万份,出动15个禁烧督查组对全县各镇(园区)禁烧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督查巡查,确保实现夏季“零点火”目标。
2、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并印发《砀山县水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活动方案》,全力开展清河行动。对固口闸上游全面清淤,对汇入利民河的河道进行清淤,确保入河水质。今年以来,共清理沟河86公里、垃圾约90立方米、水草约560立方米。对汇入利民河的主要河道设置25个监测点,对利民河固口闸上游水质常态化监管,找准水质超标点位,确保汇入河道水质。全面排查养殖场和散养、偷养行为。目前已排查养殖场259家,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126家,发现问题1处已整改。散养户133家,发现问题26处,关停26家。持续开展涉水企业清单化夏季帮扶工作,共出动34名执法人员,立案5起,正在调查1起,责令整改6起。对29家涉水企业安装排水计量器,结合在线数据,确保工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再入网。加大执法力度,对水果加工企业常态化暗访督查,着力解决工业污水预处理不达标直接入网或偷排直排现象。
3、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十条”,实施土壤提质增效工程,大力开展固体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项目投入使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项目投产运营良好。加强耕地保护与修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优化区域生态空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企业77家,已完成整改77家,整改完成率100%。
(三)持续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聚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纳入省“1+1+N”系统:交办579件,未销号29件。其中,中央反馈意见1件、信访88件,均已销号;省级反馈意见12件,未销号2件,警示片2件、信访70件,均已销号;市级自查37件,1件未销号;县级自查321件,未销号26件;立行立改48件,均已销号。截至目前,应于9月底前销号的98个问题,已销号91个,未销号7个;应于12月底前销号的77个问题,已销号59个,未销号18个,包括省督察反馈问题2个、市警示片披露问题5个、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问题10个、自查问题1个。整体进度符合整改序时要求。继续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周报制”,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2、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开展拍摄全县警示片2期,40个县级警示片执法检查工作,核查销号(目前已销号33个,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汛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砀山县235家,存在环境问题的畜禽养殖场32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32家,立案办理畜禽养殖行业环境违法案件6起;对全县涉水企业及主要河流支沟支流入河排污口取水样631桶。
(四)强化环境执法案件和环境信访办理
1、推进环境执法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启用省厅在执法系统,全过程网上办理办结并上传部里系统,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62起,其中涉及企业58起,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10次,不予处罚2起。协助当地政府拆除“散乱污”企业11起,开展工业聚集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8起,立案查处6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查封扣押1起,办理应急预案案件3起。
2、推进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216件(其中涉气问题93件、噪声31件、水50件、畜禽养殖21件,其他问题21件),已办结216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未发生因环保履职不到位而造成群众进京赴省来市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抓好周边5县市交界处巡查督察工作
由于我县处于4省7县交界处,周边生态环境较为复杂,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环境执法大队对全县边界丰县、单县、虞成、萧县、永城交界处进行不定期巡查、督查,防止外来固废物非法倾倒我县境内。3月份与河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对两省交界点进行联合执法,拆除存在管辖争议的1台锅炉;与山东单县和江苏丰县环境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跨区域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并建立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群。
(六)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明确要求对原重点排放工艺或设备实行改造或淘汰,使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二是畅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绿色通道”,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服务,高质量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三是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共审批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17个,企业自主登记表备案8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