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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6-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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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空气质量整体向好。截至目前,我县的SO2年均值为10微克/立方米,NO2年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CO年均值为1.2毫克/立方米,O3-8H年均值为177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为9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为5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为109天,空气优良率为64.9%,超标天数59天,重污染天数7天,综合指数为4.82,全县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2.水环境质量稳步向好。截至目前,我县王引河固口断面水质均值为V类,其他国考、省考断面均为IV类达到考核目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

3.固废安全总体稳定。全县固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

二、精准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科技赋能,配备2台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实现对污染物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检查企业排污许可173家次、检查复查大气帮扶企业64家。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发现大气污染突出问题70个,已落实整改67个。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联合县公安局对县城区重点夜市、大排档集中开展突击性执法行动3场次。开展臭氧攻坚治理行动,对薛楼园区43家板材加工业共出动330余人次进行点对点帮扶。扎实推进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噪声扰民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两项民生工程。中高考期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今年市级下达我县治理农村黑臭水体90条,目前正在有序进行中。制定《砀山县2024年秸秆禁烧方案》,印发《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万份,出动15个禁烧督查组对全县各镇(园区)禁烧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督查巡查,确保实现夏季“零点火”目标。

2.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并印发《砀山县水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活动方案》,全力开展清河行动。对固口闸上游全面清淤,对汇入利民河的河道进行清淤,确保入河水质。上半年,共清理沟河86公里、垃圾约90立方米、水草约560立方米。对汇入利民河的主要河道设置25个监测点,对利民河固口闸上游水质常态化监管,找准水质超标点位,确保汇入河道水质。全面排查养殖场和散养、偷养行为。目前已排查养殖场259家,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126家,发现问题1处已整改。散养户133家,发现问题26处,关停26家。对29家涉水企业安装排水计量器,结合在线数据,确保工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再入网。加大执法力度,对水果加工企业常态化暗访督查,着力解决工业污水预处理不达标直接入网或偷排直排现象。

3.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十条”,实施土壤提质增效工程,大力开展固体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项目投入使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项目投产运营良好。加强耕地保护与修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优化区域生态空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企业77家,已完成整改73家,其余3家正在推进整改中。

三、持续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聚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对2023年度销号的148个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突出抓好存量问题和信访件交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应在6月底前销号的86个问题均已通过验收。4月份市级警示片披露的5个问题已上报整改“四项清单”,正稳步推进。继续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周报制”,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2.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问题18个,已录入省问题整改调度系统。每月开展县级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暗拍,制作警示片,集中交办、限期整改,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39个。对经济开发区和工业聚集区共排查132家企业,发现21家存在问题,已立案查处;全县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2家,取缔关闭9家,完善备案3家。

四、强化环境执法案件和环境信访办理

1.推进环境执法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启用省厅在执法系统,全过程网上办理办结并上传部里系统,我局上半年共立案49件,处罚案件47件,实到处罚金额90.3万元,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2件,免处罚金额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案件2件。

2.推进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我局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67件,其中:涉气问题62件、噪声20件、水44件、畜禽养殖7件,其他问题34件,已办结167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五、抓好周边5县市交界处巡查督察工作

由于我县处于4省7县交界处,周边生态环境较为复杂,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环境执法大队对全县边界丰县、单县、虞成、萧县、永城交界处进行不定期巡查、督查,防止外来固废物非法倾倒我县境内。3月份与河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对两省交界点进行联合执法,拆除存在管辖争议的1台锅炉;与山东单县和江苏丰县环境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跨区域涉水企业执法检查。

六、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明确要求对原重点排放工艺或设备实行改造或淘汰,使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二是畅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绿色通道”,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服务,高质量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三是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今年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11个,企业自主登记表备案6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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