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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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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和砀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的问题;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积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公开、事前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二是强化事中公示。充分利用公示栏、展板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工作信息的公开、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对行政处罚情况,及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文书制作,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对执法过程用文字全过程记录,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多种文书,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管理,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及案件审查小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审查小组审议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

(四)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充分发挥其智囊作用、服务职能、专业优势,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防范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依法治污法治保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提升、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结合各级督察、日常监管、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投诉案件查办等工作,采用实战练兵、培训指导、组织学习等多种方式,将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将普法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聚力做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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