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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3000台节能风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4-2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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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3000台节能风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3000台节能风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00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3000台节能风机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高端制造产业园2号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4.27

项目概况:

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租赁砀山县高端制造产业园2号厂房建设“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3000台节能风机制造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计划建设两条节能离心风机生产流水线,两条废气处理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环境保护专用成套处理设备200套,年生产节能玻璃钢风机3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砀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营运期废气:机加工、破碎产生颗粒物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树脂调配、积层、固化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恶臭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墙体吸声等,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一般固废主要为玻纤、方格布边角料

布袋收集粉尘等,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树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抹布手套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委托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净思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砀山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砀发改备案[2022]139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2250838

邮箱:

  22018646@q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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