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张显硕委员,首先感谢你对砀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生态资源是我县最好的资源和最优质的资本,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而且事关全县生活环境安全,因此,只有坚持生态优先,健全生态保护,挖掘生态优势,突出生态特色,发展生态经济,才能更好更快更大地发展。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但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及第三产业蓬勃兴起,农村产业的升级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对生态环境安全不利的因素逐年增长,而且各种不利因素相互交叉,十分复杂。这不但造成环境持续恶化,而且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群众的恐慌和不满。对此,我们也做了大量相关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多次开展了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我县辖区内共拆除小木炭窑72个,拆除两家小炼铁作坊、4家洗沙厂、2家碎石厂,下达监察通知246份。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坚持生态立县,全力做好生态文章。按照国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我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首位发展战略不动摇,把生态建设放在推动砀山科学发展的首要位置,宁愿慢发展也不引进有污染的项目,努力将生态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特别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来,我县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县委、县政府多次主持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会议、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等进行专题部署,并现场调研我县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开展了清河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重点企业排污口整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长期整治与短期见效相结合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县创建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保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探索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污染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群众积极参与、新闻舆论有效监督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常务副主任的《砀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的《砀山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11个工作机构,统筹负责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网络,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和“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对全县划分了13个镇(园区)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批转了安徽省《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县考核办据此跟进开展工作督查和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目标考核工作,将各项环保工作细化分解到镇(园区)和职能部门,加大环境保护考核权重,严格考核并奖惩兑现,在评先创优及选人用人上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四、紧密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策部署。编制了《砀山县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出台印发了《砀山县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砀山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砀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完善了生态环保联合执法机制,环境监管合力持续强化。
五、注重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中水回用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日;生物质发电厂和垃圾发电厂一体化项目正常运行,年处理各类生物质能力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万吨(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0万多吨),年可向电网提供绿色电力约2亿度。垃圾发电厂年处理生活垃圾约13万吨,年发电量约0.48亿度。同时还建成了垃圾填埋厂。以上这些环保基础设施在全市、全省都是领先的。
六、开展系列活动宣传。组织开展了“同呼吸、共奋斗”环保宣传、“向污染宣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环保宣传,开展了小学生环保绘画比赛、大学生环保实践调查、江淮普法行活动、“同创文明城,绿色健步行”、环保“六进”等公益活动。以具体活动为载体,鲜活生动的向群众普及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扩大了环保影响力。
七、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镇(园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责任,在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农村及城市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等专题宣传活动。现在农村的村容村貌有很大改观。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轮班值守(0557—2270021、12369)。秸秆禁烧工作连续十一年取得零火点目标。
八、畜禽粪便污染。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养殖业污染治理,出台了《砀山县农村河道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砀山县畜牧业区域布局规划》和《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告》等文件,划定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园区)共同抓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企业,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处罚,实行限期治理。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依法责令2家养殖场进行搬迁。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把关,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对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符合环境要求的养殖场办理了环评手续。
九、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我县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针对不同的废物,我县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一般固废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我县一般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处置规定,进行综合利用。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交给砀山县华洁有限公司处理;光大环保能源(砀山)有限公司飞灰交给砀山县永洁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用于修路等;水果加工业果皮和桃核,果皮用于养殖饲料和沼气,桃核由山东活性炭公司收购做活性炭,切实达到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要求。
(三)严把企业准入关。我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总定位,积极实施“蓝天清水”、“节能减排”、“生态县创建”等工程,建设取得明显实效。严把产生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严禁造纸、化工、皮革、印染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落地,大力发展板材业、水果深加工项目、电子商务等。
(四)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我县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建立了“户集、村收、镇(园区)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现能源之间的相互转换,化废为宝。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一是在经济开发区建设县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日处理能力为400吨,主要解决全县垃圾处理问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二是在全县16个镇(园区)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5个。在城区配置分类式垃圾桶600余个,各镇(园区)、村修建垃圾池2000余个,配送垃圾清运车200辆、分类式果皮箱40000余个。建立农村垃圾可回收再生资源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卫生习惯。各镇(园区)村内设立垃圾桶,配备专业的环卫队伍,机械和清洁工具,对生化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所有的生活垃圾都运到光大电厂进行统一处理,实现能源之间的相互转换,化废为宝。经过不懈的努力,城区及各镇(园区)环境大有改观,人居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四)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砀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到定期巡查,定期监测,在监管上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压监管。近年来,我县依托环保专项行动,将水源地保护各项责任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并由县政府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当前,我县水源地环境管理总体良好。
严格污染减排,狠抓总量控制。按照“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要求,认真贯彻污染减排各项措施,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将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量化管理,着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察,严格检查相关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执行情况;严格污染源自动在线监管,切实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八、开展辐射安全防范,加强土壤和危废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辐射、危废、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开展了危险废物调查统计,对各类危废产生单位、处置情况登记造册,并逐步规范危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印发《砀山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结果确定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等涉源单位的安全监管,未出现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违规操作、丢失的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九、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监管。一是实施“碧水工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制定印发《砀山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砀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网络,对区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①加强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对全县26个排污口制定了整改方案,委托市水利设计院编制了《砀山县一河一策达标实施方案》。②协助有关部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严控用水总量,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和地下水管理与保护,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开展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分别对利民河、阚沟、环城河、陈庄沟等开展疏浚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水质达到了水环境功能区要求。③定期对地下水、河流断面、重点企业、饮用水源地排污口进行监测。④落实“河长制”,加快水污染防治。全面建成县、镇(园区)、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⑤运用高科技手段,强化对企业日常监管。对全县涉水企业在污水处理站安装了远程监控设备,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各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和巴氏槽外排水情况。在水果加工旺季,坚持实行驻厂监管制度,现场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⑥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二是实施“蓝天行动”,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立了砀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砀山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砀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砀山县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燃煤小锅炉的通告》《砀山县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砖瓦窑厂粉尘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燃煤小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等活动,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各种污染源的发生。三是开展环保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全县污染源企业。
十、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源头管理,把好环保审批关。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环评在项目准入中的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针对大气环境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环境污染等分别制定可行的保护措施,把以前好的方法持续进行下去,没有作用的一些措施即时停止,以免劳民伤财,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是生态环境保护能真真正正起到作用。
(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要牢固树立生态是优势的理念,树立新的生态观,坚持生态优先这个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及环保法律法规,把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生态保护,挖掘生态优势,突出生态特色,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经济社会才能更好更快更大地发展。
(四)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双赢”的原则。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强化保护环境本身就是发展的理念,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循环经济链,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双赢。
(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生态立县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生态优先这个原则,积极推动生态立县工作进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前端,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生态立县工作落实到制度措施和具体行动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砀山作出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