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梨润鲜大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安徽省砀山梨润鲜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梨膏及其他水果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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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砀山梨润鲜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梨膏及其他水果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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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毛提口310国道南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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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砀山梨润鲜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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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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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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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毛堤口310国道南100米。租赁一个生产车间约1260平方米,购置梨膏生产线等,购置榨汁机、熬煮锅、灌装机、包装机等设备,新建污水处理站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吨梨膏的生产规模。此次环评针对于梨膏生产,若后期进行山楂汁、苹果汁的建设,需另做评价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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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原料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汇入一起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砀山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排入砀山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营运期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加强通风、定期除臭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酥梨、果渣、污泥等,统一收集后用作果园肥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机修固废于厂内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检验废液经桶装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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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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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梨润鲜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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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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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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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2250838 |
邮箱: |
22018646@q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