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好砀山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决策。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法治服务。二是疫情期间环境监管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疫情期间专项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部署做好疫情期间医废处置和污水处理环境监管等工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把审批关。首先是严把项目技术审查关。在审批项目前,通过现场考察,专家论证,严格审查项目生产工艺是否合理,污染治理技术方案是否可行,治理效果是否可靠,污染物排放是否能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敏感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达不到要求一律不予审批。我们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履行“依法、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其次是依法审批。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按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021年,我分局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4个,报告表38个;企业自主备案186个。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二是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简化审批流程。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们按照要求及时完善管理措施。一是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具体情况和审批权限,指导项目业主明确审批途径,简化审批前置条件;二是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的前提下,实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对于不满足审批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办的手续和材料;对满足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全过程跟踪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围绕党建引领,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涉法事项的审核把关、业务指导以及法治培训,加强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1、狠抓普法学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2、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
3、建立约束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案审会议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机制,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条款,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
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通过安徽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上传平台,全程接受法律监督和指导。三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2件,答复及满意率为100%。四是接受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
(七)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一是设立“接诉即办”专班,落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做好诉求回访,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忧。二是加强统筹谋划,优化工作机制,将“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有机结合,解决好突出的环境信访问题。三是深挖问题根源,直击问题关键。2021年共受理信访512件,办结及满意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技术、新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需要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网络证据等新型证据需要继续规范。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全面融入法治元素,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环境法治化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强化执法队伍责任担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充实环境执法队伍力量,筑牢执法基础,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二)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扎实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加大执法力度,抓好辖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土壤、核辐射等环境执法工作和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要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