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序号 |
法定依据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办公室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
总量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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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
法治宣教中心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法治宣教中心、各业务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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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组织落实市局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
各业务科室 |
(四)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财务中心 |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落实市局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
各业务科室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
总量控制中心、污染防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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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写作机制。 |
污染防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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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落实市局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
自然生态保护中心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落实市局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吧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
自然生态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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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落实市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
自然生态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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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落实市局有关政策、规划,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
监测与辐射管理中心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
监测与辐射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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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承担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
监测与辐射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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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 |
环境监测站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 |
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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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
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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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
环境监察大队 |
2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 |
环境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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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
环境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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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
法治宣教中心 |
(十二)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各科室 |
(十三)职能转变。 |
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定方案 |
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美丽砀山。 |
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