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有关规定,为持续提升全县高中阶段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工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布军训教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
一、基本条件
砀山县2025年登记在册、有服役经历的基干民兵。
二、选拔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过往违纪违法行为。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或传染性疾病,能够适应高强度军训工作要求,心理素质良好,抗压能力强。
4.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学生军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军事素养,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5.中共党员、服役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以上岗位的骨干优先。
6.参加过上级集训比武、承担过学生军训任务的民兵骨干、民兵教练员优先。
三、选拔流程
1.报名登记。6月11日前,有意向人员向县人武部军事科提交《学生军训教官申请表》(见附件)。
2.政治考核。县人武部组织报名人员进行政治考核。
3.资格认证。根据上级军事机关安排,县人武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报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采取集中面试、教学考核等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县人武部统一上报通过资质认证的预选教官,颁发资质证书。
四、有关保障
1.根据承训天数,县教育局和参训学校根据相关标准为教官发放承训补贴。
2.军训教官承训期间,由县人武部统一落实服装保障,所在学校提供必备教学训练器材和训练、生活等后勤保障。
报名地址:砀山县人武部军事科(205办公室)。
联系人:刘参谋。
砀山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