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讨论稿)》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要求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三农”工作中持续发力、争当先锋,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起草过程
2025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起草提纲。1月15日,发文向市直有关单位征集《实施意见》起草素材。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后,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汇报。3月5日,发函向29家市直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其中15家单位反馈无意见,14家单位共反馈意见19条,全部予以采纳。3月10日,《实施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3月11日上午,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11日下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讨论稿,3月26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讨论稿)》主要包括6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高水平实施“吨半田”行动,坚决扛牢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供责任。内容包括: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好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推进种业创新攻关、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等8个方面。
第二部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内容包括: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等3个方面。
第三部分: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内容包括: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推动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等4个方面。
第四部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内容包括: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抓好黄河鲤保护区禁捕工作、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等5个方面。
第五部分: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内容包括: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建设平安乡村等5个方面。
第六部分: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内容包括: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推进林业和供销等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6个方面。
五、创新举措
一是对条块进行了调整。省《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30条,我市《实施意见(讨论稿)》共6个部分31条,主要是在第一部分“高水平实施‘吨半田’行动,坚决扛牢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供责任”中,将“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内容进一步充实细化,拆分为2条:“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和“抓好畜禽产品稳产保供”,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责任。
二是有针对性地提出2025年目标任务。在省《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高水平实施“吨半田”行动,推动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5+4+1”产业集群,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举办第三届“大地歌会”;持续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擦亮“好人宿州”品牌等内容。
三是增加一些我市的特色做法。例如在推进种业创新攻关方面,提出打造黄淮海(宿州)种业科技谷,推动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等一批科研机构在宿州落地,培育壮大优势种业企业,推进实施种粮一体化等特色做法。
六、解读科室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科室:农办秘书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93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