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股、室、站、所、建投公司、各帮扶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夯实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的大排查活动,现将《薛楼园区脱贫攻坚“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薛楼园区脱贫攻坚“七个不落一个不少”
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确保顺利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实现“连战连捷”目标,根据省、市、县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要求,结合薛楼园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六看六确保”“四单”“四严”“四覆盖”“四个过得硬”的总体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着力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与开展“三查三问”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三查三问”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坚持与开展镇村两级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相结合,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与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坚持与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及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狠抓整改,完善机制,全面提升;坚持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结合,以过硬作风推动大排查深入开展,紧盯年度脱贫任务和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查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抓紧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年度脱贫任务和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实现“连战连捷”目标。
二、大排查范围
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4个社区
三、大排查内容
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全面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脱贫成效等方面的不足与短板。具体内容为“七个不落一个不少”:
(一)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重点排查:
1.“应纳尽纳、返贫即入”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搞规模控制和“一刀切”,是否存在“漏评”“错评”现象,是否存在户内多人、户内漏人等未整户识别现象,是否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是否摸清了边缘户底数。(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各社区)
2.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数据比对是否到位、比对结果是否核实;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公示、园区公示审定并公告、县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是否经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识别和退出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的是否进行了整改。(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各社区)
3.《扶贫手册》管理是否规范。即《扶贫手册》是否由贫困户保存,贫困户家中与村级档案中的《扶贫手册》内容是否一致,《扶贫手册》是否在贫困户家中填写,《扶贫手册》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社区)
4.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即扶贫对象基础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是否加强,相关信息数据是否及时更正、补充和完善;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了“从进到出”全过程,识别、脱贫和帮扶资料是否齐全;村级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清单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各社区)
5.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是否有错误,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信息是否准确;省脱贫攻大数据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和数据录入是否完成。(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各社区)
(二)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重点排查:
1.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即是否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是否按照年度计划足额落实,涉农资金整合是否有超范围整合,是否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园区财政所)
2.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及时。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扶贫项目进展迟缓、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等现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全部落实到项目,扶贫到户资金是否及时造册上报。(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园区财政所)
3.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有效益。即扶贫资金是否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审批验收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贫困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4.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是否建立了园区、社区两级扶贫项目清单,项目编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园区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批程序,入库项目是否精准,项目规模是否合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扶贫项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扶贫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开工、完工;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是否执行到位;2017年和2018年已立项的项目是否按要求全部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疑点数据是否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5.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骗取套取、借机牟利、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开展扶贫领城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园区纪工委)
6.扶贫小额信货管理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一自三合”模式是否落实到位,今年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是否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未落实、贫困户不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贫困户有需求但贷不到款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用途不合规、风险管理把控不严等现象。(责任单位:园区财政所、各社区)
7.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是否健全。即是否建立并落实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贫户光伏电站收益是否及时发放。(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各社区)
(三)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重点排查 :
1.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即是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包括五保、低保、残疾人补助)等到户到人特惠政策。(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2.政策落实是否有偏差。即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程序是否完备,贫困群众是否受益,政策效应是否明显。(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3.政策落实是否存在“悬崖效应”。即是否存在贫困户政策过度叠加现象,边缘户是否获得适度支持和帮助,非贫困村“双基”建设是否滞后。(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4.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即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及“双基”建设是否全面推进,能否顺利完成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5.政策宣传是否全面覆盖。即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是否有力有效,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知晓,贫困户对自身受益情况是否说得清楚。(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社区)
(四)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重点排查:
1.产业扶贫是否实现全覆盖。即所有贫困村是否实施了产业扶贫项目,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了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2.“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实施“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带出更大规模、带出更好效益、带出更高质量、带出更紧密机制,是否提升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化、规模化和市场化。(责任单位: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3.“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贫困村是否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否有一技之长,电商扶贫是否落实到位、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4.“三业一岗”措施是否强化。即是否推广生态友好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否组织贫困劳动者外出就业,是否开发公益岗位,“三业一岗”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是否达到一定比例。(责任单位:园区社保所)
5.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明显。即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带动能力,是否吸纳贫困户就业,是否与贫困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是否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责任单位: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6.产业补助资金是否规范。即是否明确发放产业补助资金的产业规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是否存在“福利化”现象。(责任单位: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7.产业扶贫效益是否明显。即贫困村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否存在“一股了之”“一光了之”等现象。(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8.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即是否帮助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防疫、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9.资产收益扶贫是否规范。即是否制定实施办法,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投入、收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是否明显。(责任单位:园区财政所、各社区)
(五)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重点排查:
1.健康脱贫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即是否落实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信息核查,贫困患者(2014年、2015年脱贫户除外)是否享受了健康脱贫政策,贫困患者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是否减轻,“2014、2015脱贫人口”及“边缘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政策是否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园区卫生院、各社区)
2.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落细。即是否进一步优化“351”“180”政策,是否存在贫困患者住院缴纳押金、“一站式”即时结算未全覆盖的现象,贫困户是否知晓健康脱贫政策内容。(责任单位:园区卫生院、各社区)
3.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水平是否进一步提高。即是否全面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所有贫困人口是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是否落实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是否实行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是否全面掌握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用药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是否由家庭医生定期送药上门。(责任单位:园区卫生院、各社区)
4.政策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是否强化贫困患者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是否严控医疗机构或患者过度医疗行为。(责任单位:园区卫生院、各社区)
(六)危改不落一宅,全面安居。重点排查:
危房改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即住建部门是否开展疑似危房鉴定,是否有贫困户因无法自筹资金而“无力改造”,危房改造项目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少数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改造后未及时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因超标准改造而导致贫困户负债等问题。(责任单位:园区规划建设股、各社区)
(七)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重点核查:
1.“双包”制度是否落实。即是否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所有贫困村是否都有包村单位,包村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年度帮扶计划;所有贫困户是否都安排了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定期走访贫困户并落实帮扶措施;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干部是否存在情况不明、政策不熟等问题,是否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基层干部开展轮训;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成效是否满意。(责任单位:园区综合股、各帮扶单位)
2.“ー村一规划、一户ー方案、一人一措施”是否到位。即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行政村是否制定脱贫规划,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制定脱贫方案和帮扶措施,贫困户内的家庭成员是否安排帮扶政策和措施,帮扶方案和措施是否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3.帮扶措施是否有效。即是否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扶措施是否有效解决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社区)
4.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即定点联系贫困村的牵头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
5.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即所有贫困村和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团村是否派驻扶贫工作队,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是否全方位开展扶贫工作,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工作是否满意。(责任单位:园区综合股、各帮扶单位)
6.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即是否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是否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是否开展了扶贫公益活动,是否认真做好“10·17”扶贫日活动准备工作,中国社会扶贫网(安徽省)是否全面推开。(责任单位:园区扶贫工作站)
(八)“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村。重点排查:
1.贫困村是否得到重点支持。即是否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上优先支持贫困村,出列贫困村是否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利民社区)
2.“双基”建设是否加强。即是否加强了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和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了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的服务条件和水平。(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否开展。即是否开展农村厕所、垃扱、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是否开展农户室内外环境整治,是否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园区三大革命办、园区规划建设股、各帮扶单位、各社区)
4.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即是否支持村级发展特色产业,是否推行农村“三变”改革,所有行政村是否都有集体经济收入,收入来源是否稳定。(责任单位:园区综合股、园区现代农业办、各社区)
5.非贫困村是否得到支持。即是否根据非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和实际需求,在产业发展和“双基”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
四、大排查方式
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社区自查、园区集中排查。
(一)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自查。结合当前开展的大排查活动,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根据开展情况,补差补缺。认真落实排查责任,实行谁排查、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园区自查。园区要聚焦“七个不落、一个不少”排查内容,利用大排查结果,逐村逐户逐项进行梳理,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户。落实排查责任,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县级督查。县脱贫摘帽指挥部督查采取工作调度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督促各园区有序开展大排查活动。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并根据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和各园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
(四)省市抽查。采取工作调度、业务指导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核查县级自查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园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全程参与指导排查整改工作。园区包社区两委及十大工程牵头股室负责同志要沉下去、亲自抓、亲自干,带头落实排查整改,排出时间节点,建立排查整改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园区包社区两委成员、村书记和村主任是本社区排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包自然村的社区两委干部和扶贫小组长是本自然村排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帮扶干部要做好户档规范工作,协助各级干部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园区十大工程及“双基”牵头两委及股室负责人是所牵头工程资金项目排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突出排查重点。园区十大工程相关股室、各社区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按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的大排查内容,逐一梳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群众,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认真抓好整改。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在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五)及时总结上报。各社区要汇总、分析大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报告,纸质版于9月30日前并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一起上报园区扶贫工作站,报告内容要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況、意见建议、下阶段工作打算四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