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监督保障 > 专项工作
浏览量:   字体:【    】

砀山经济开发区2021年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文章来源: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1-14 15:27
字体大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实施以来,开发区持之以恒贯彻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会,领悟政策最新精神,学习公开重点难点易错点,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及上级相关文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二是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人员政务公开的业务能力,对于难点、易错点,反复琢磨,对于细节专心把握。

三是开发区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上级要求,并向区直各部门信息员作了业务培训,有利地促进了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