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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求】《高铁新区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1-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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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贯彻国家和安徽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高铁新区制定了《高铁新区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目的

通过实施育儿补贴制度,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支持高铁新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解读说明

1. 资格认定标准

• 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

• 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砀山县高铁新区户籍或一方为砀山县高铁新区户籍,且生育子女在砀山县高铁新区落户。

• 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包括多胞胎的情况。

•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2. 补贴标准

•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 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

3. 申请时限

•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申请发放时子女户籍需在砀山县),逾期不再受理。

4. 申报程序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

• 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过村(社区)、镇两级公示。

5. 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 夫妻双方均为本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

• 夫妻双方均非本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县级财政承担,由子女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资金申报及发放工作。

四、意见征集

根据高铁新区管委会安排,现就《高铁新区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反馈意见于2024年11月24日前报送至高铁新区党政办。

联系电话:0557-886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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