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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文章来源: 玄庙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1-22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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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件2

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3

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附件4

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一)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附件5

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投诉案件办理

移交刑事案件情况

次数

复议维持数

复议维持率

次数

败诉数

败诉率

投诉次数

受理数

次数

刑事立案数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复议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复议的数量,指被复议案件数量。

2.“行政诉讼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行政诉讼情况。

3.“投诉案件办理”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接到投诉的案件数量及受理的数量。

4.“移交刑事案件情况”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主动移交公安的案件数量和公安受理后立案的数量。

 

 

 

 

附件6

玄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

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玄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8人。执法人员在岗28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4年度配有执法记录仪4台,共开展执法检查17次,检查执法主体数量134个。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玄庙镇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通过整合多个部门的检查事项,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提高检查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在具体执行中,玄庙镇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了一次性检查到位,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玄庙镇在双随机检查方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玄庙镇还加强了对双随机检查结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日常检查

除了“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检查外,玄庙镇还加强了日常检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监管领域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了对市场主体的全面监管。在日常检查中,玄庙镇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五、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4年度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34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通过网上、电话、现场接到投诉举报共计0件,共受理0件,已办结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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