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职责权限范围:贯彻落实并宣传国家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负责协助镇(园区)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整改突出问题;承担县、镇(园区)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田华
联系电话:13965365258
联系邮箱:1986265834@qq.com
办公地址:玄庙镇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邮编:235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