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第13号台风“贝碧嘉”对我县风雨影响已基本结束,防汛形势总体趋稳。根据《砀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21日11时00分将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
各镇(园区)、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第14号台风“普拉桑”发展趋向,保持高度警惕,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持续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切实做好堤防巡查防守,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砀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