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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葛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葛集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2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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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葛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域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镇直有关部门:

《葛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葛集镇委员会

葛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葛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认识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实在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用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戴红梅、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超玉组长,宣传委员廖子溱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宣传办、综治办、民政办、团委、妇联、派出所、市场所、三个学区等部门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葛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三个学区:1、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印发有关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等,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与游泳安全知识;要求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2、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生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镇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宣传办做好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项宣讲教育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护工作正面报道的舆论导向把握。大力宣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知识及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措施做法。

镇综治办、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国土所、水利站对非法取土、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做好重要水利设备、河塘、桥梁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地段的监管,开展除险检查工作。

镇党政办、民政办、团委、妇联、关工委会同各村和有关部门加大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关注留守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丰富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各村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利用广播、宣讲标语等不同形式,做好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宣讲工作。对各水域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派人加大巡查,做到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同时对辖区内四类重点人群落实包保责任制。发生安全意外情况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工作各类材料、图片,归档备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村、各有关部门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排查整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

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各有关部门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各村、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葛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戴红梅  镇党委书记

李超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廖子溱  镇党委委员

  : 吕光勋  人大主席

仝晓燕  镇党委副书记

季鹏举  镇党委副书记

李纲岭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孟琦  副镇长

胡正旭  副镇长

黄永超  镇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挂职)

王孝光  派出所所长

   市场所所长

    卫生院院长

房广敏  镇文化站站长

    镇自规所所长

葛德亮  镇民政办负责人

刘瑞莲  镇关工委负责人

    镇妇联负责人

赵文思  镇综治办负责人

范厚君  葛集学区负责人

范全文  窦集学区负责人

    黄河学区负责人

    高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卫华  新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爱会  李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吕朋举  范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吕创业  窦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崔吉胜  土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葛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毛雷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贾雷忠  贾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广奎  范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洪鸣  白腊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子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日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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