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秘〔2020〕87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发护林员岗位23个,帮助脱贫人口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有就业意愿,身体健康且能胜任护林工作岗位的脱贫劳动力,原则上年龄从18周岁至65周岁,对于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的脱贫劳动力,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护林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二、岗位职责
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内容为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进行巡护,依法制止乱砍滥伐、侵占林地等破坏资源的行为,森林火情、火灾的防控、林木病虫害监测防治等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尽职尽责。
三、日常管理
选聘人员实行“镇管、镇聘、村用”的管理机制。镇(园区)、行政村(社区)进行管理考核,督促履行好岗位职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所在行政村(社区)村委会填写个人申请表,由各村核实是否符合条件并且有能力胜任护林工作。
五、公示和聘用
经镇(园区)、行政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报林业发展中心、县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上岗。
砀山县曹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