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管理服务机构:
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山寨村村庄整治道路提升项目为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符合条件的施工管理服务机构参加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山寨村村庄整治道路提升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一)业主单位: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山寨村村庄整治道路提升项目
(三)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488万元,拟建设村级道路约21861㎡,路线全长约6246m,路面宽度分为3.5m,路面结构为10cm碎石基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齐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管理服务机构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一)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根据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实施方案等,制定施工方案、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程进度等计划与措施,负责测算该项目建设内容的分项工程量清单及造价;
(二)按照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组织施工,配合村民理事会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施工建设,对群众务工进行务工考勤、务工记录、包工计量,利用施工场地和机械设备组织群众施工技能培训,建立务工人员台账,按月申报群众务工报酬等工作。
1.符合报名条件的施工管理服务机构大于3家方可进行遴选;
2.项目理事会对资质条件等材料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服务机构的报价进行统计。投标函(格式自拟):按工程造价的0.5%拟定计取。以最接近报价平均数(报价平均数=所有报名机构报价总数÷报名机构个数)的机构为该项目的施工管理服务机构。若最接近报价平均数的机构有两家或多家,项目理事会采取现场抽签,被抽取机构确定为该项目的最终施工管理服务机构。
3.现场开启时,参加遴选的各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应到场参与。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服务机构相关资质材料及最终报价单,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00时
4.报名地点: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5.开启地点: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6.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
联系人:王伍岭 13855719102
砀山县唐寨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