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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寨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唐寨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1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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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寨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健全供水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砀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和突发性供水事件。

3.2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镇(园区)各部门、村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3.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快速做出反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包括:

①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②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③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④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唐寨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水利负责人任副组长,镇民政办、水利站、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机构:

 长: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话:15855388803      

副组长:文公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电话:13866582761       

 员:唐边关 镇民政办负责人       电话:15056728303         

   吕红岩 镇水利站站长         电话:13956860034  

           庞师磊 唐寨卫生院院长       电话:19159786659

              文庄卫生院院长      电话:13955715678

              镇供电所所长        电话:15255707190

    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供水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供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水利、安监等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应急措施;负责组织财政、水利、民政、卫生、公安、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等方面的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1.预防

信息

对辖区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饮水不安全情况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信息进行及时收集、监测、分析,并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物资

充分配备供水抢修车辆、现场抢修工具器械、管道附属配件、水泵、移动式发电机、应急供水车等抢修设备。

人员

建立和应急指挥系统联络备忘录,明确有关人员职务、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及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

2.预警

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分析研判,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应标明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电话、广播、微信等方式进行,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四、应急响应

发生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系统,迅速组织和调动救援队伍开展紧急救援,营救、疏散周边无关人员;探测、寻找事故源、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某些活动;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等基础设施;启用储备救援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等。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必须立即核查情况,并报告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核实情况后,及时报县政府、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类型、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还要包括受影响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五、善后工作

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镇领导小组应组织编写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指挥所办公室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并同时报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和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2.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由供水单位及相关村场提出请求,逐级上报。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奖励与责任

对在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各部门单位、各村场及供水管理单位要相应成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对供水安全事件迅速做出反应,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镇水厂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3.物资保障

发生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镇领导小组应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镇水厂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由镇领导小组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4.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由镇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急救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各供水单位成立各自的抢险队伍,供水单位负责人担任抢险队长。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7.治安维护

镇派出所要负责做好供水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附则

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镇指挥所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应及时报请镇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2.制订与实施

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唐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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