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
田园风光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0日
关于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
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实现宿州和美乡村建设“671”目标任务,即在现有省级中心村基础上,每年再建设35个以上省级中心村、总数达到 600个左右。第一年建设10个精品示范村,以后每年建设15个左右精品示范村、总数达到70个。确保打造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力争2个。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
1.实施四大行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实施“吨半田”行动、百万头肉牛行动、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集群行动和土地大托管行动,以预制菜产业为主导,做大做强砀山酥梨、萧县白山羊、符离烧鸡、泗县酸辣粉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优质小麦、优质大豆、灵璧黄牛肉、未来食品等产业集群,争创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60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65%以上。农业生产大托管面积达到200万亩。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100个。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县区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挖掘资源禀赋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充分利用宿州隋唐大运河、萧砀黄河故道、砀山梨园花海、萧县红色文化、灵璧奇石文化、灵璧楚汉文化、泗县石龙湖、埇桥大五柳、埇桥现代农业等自然、历史、生态、人文景观,以及砀山梨花节、萧县伏羊节、灵璧奇石节、泗县运河龙舟等节事活动,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彰显皖北田园风光,展示农业大地景观、故道果园林海、地方历史文化等具有宿州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到2027年,全市力争打造5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主题村、美食村等)、15个市级乡村旅游精品村,形成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风景片(线)10个。(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乡村现代服务体系。结合农产品区域性流通需求,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企业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冷链物流网络。加快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融合发展,以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乡村下沉为主线,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稳定运营600个村级邮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生产、农资供应、餐饮服务、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发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市妇联、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程,稳妥有序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023年全市新建乡镇联合社不低于20个、新增试点村不低于300个。推广整村运营模式,培育“乡村运营师”。常态化开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擂台比武”活动,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支持村干部带头发展产业,对在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中实效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扬激励。到2027年,消除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村,全市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55%以上。(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
5.加强乡村生产经营人才培养。完成对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750名。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到2027年,新培育乡村振兴党员带头人1万名以上、乡村产业带头人5000名以上、高素质农民1万名以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落实科技特派员相关激励政策,开展乡村科技人才职称评定。到2027年,发展科技特派员300名,建设“科技特派员+”示范点10个,组建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创新创业平台50个。(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乡村电商、规划设计、文化等人才培养工作。每年培训“乡村建设带头工匠”100人以上。培养乡村文化带头人、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等350名。(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多措并举留住各类人才。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有关激励政策。在乡村连续任教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县招乡聘村用”村医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
9.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举办“‘皖’若春风·农村思政大舞台”等活动,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每年开展选树“宿州好人”活动,大力推报“安徽好人”“中国好人”。宣介推广灵璧县游集镇游圩村“传化讲堂”模式、砀山县“四说一听”矛盾化解机制,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不少于677个、文明乡镇不少于71个,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不低于60%。发挥乡村文化带头人、科技能人、“五老人员”等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每年开展移风易俗、向上向善文明乡风宣传宣讲不少于200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强做实文化惠民工程,每年完成“送戏进万村”1200场以上。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文化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传承乡村特色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孝贤文化、民俗文化等,以1127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打造具有宿州特色的文化品牌,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挖掘乡村文化遗产,加强名人居所保护与活化利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
13.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积极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各县区应优先编制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村庄规划,县区财政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全面建立乡镇厕所管护服务站。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完成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开展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运维机制,实现长治久清。(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打造美丽宜居村庄。持续推进重点道路河渠绿化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做好河塘沟渠水系清淤疏浚。持续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全市每年评选市级美丽庭院200户,引导农民自己动手、美化家园。(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建制村全部通公交。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全面实现24小时供水。到2027年农网户均配变容量提升到3.5千伏安。行政村5G 通达率98%以上。在省级中心村建设村级小型自动气象站,在精品示范村建设雷电防护示范工程。(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农村公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提升并稳定在99%以上。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覆盖率55%以上,70个精品示范村高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站。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每个行政村建有规范化卫生室或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不低于1500人次。(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实施乡村组织振兴
18.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选青推优”计划,持续培养选树“皖美村支书”“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加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开展和美乡村建设培训,到2027年,农村基层干部至少集中轮训1次。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做好2023年度埇桥区和砀山县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推动健全完善全市1127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推广运用“埇民通”智慧平台、“积分制”“清单制”“六尺巷工作法”等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推广“振风超市”“新风堂”等典型做法,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依托5100余支各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每年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万次。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建强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0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00个,每个行政村培养6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模式,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市委、市政府成立“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市推进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和7个工作组〔资金项目组、产业振兴组、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组织振兴组、工作督导组(由市委督查办牵头,常态化督查推进)〕,对应成立工作专班。各县区参照市里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实行月度一督查一通报、季度一观摩一调度、年度一总结一评比的督查调度机制。原则上,每个精品示范村派驻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同时安排一名县区党委或政府领导联系包保。(市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县区谋划实施一批公益性基础设施。市推进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任务,明确项目资金支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入等,向和美乡村建设聚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和美乡村建设。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开展“宿州招商,金融靠前”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和美乡村建设融资需求和融资特点,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政策工具运用不低于20亿元。用好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市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确保用地保障。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和美乡村建设用地需求。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编制创作一批反映宿州和美乡村建设成果、彰显时代特征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以及各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和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市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市推进小组定期开展督查,年终组织考核。全市总结推进会每年召开一次,表扬先进,约谈通报后进。市推进小组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持续跟踪工作落实情况,防范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不变形、不走样。(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