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楼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我镇按期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平稳有序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朱楼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做好落实。
朱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朱楼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有效与乡村振兴衔接,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镇政府为主导,各行政村统筹安排,自然村压实责任,确保征缴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按照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的原则。应参保的对象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准)家庭成员全员参合,儿童、学生必须跟随家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筹资对象
(一)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在本地居住的外地人口,凭村出具的证明,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已参加职工医保但无连续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暂停原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后,可参加居民医保。
(四)在外地务工的本地人员。
三、筹资标准
(一)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2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64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380元。
(二)完善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1.全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380/人·年。
2.定额资助政策。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330/人,个人缴费50元。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290/人,个人缴费9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190元/人,个人缴费190元。
3.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和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参保政策。
4.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记参保。
5.其他特殊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
四、筹资目标
力争2024年度参保率达到100%。
五、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
六、参保缴费方式
(1)新参保缴费。新参保人员在完成参保登记后缴费途径有两种,一是使用职工门诊共济账号(市域内)缴费,二是跳转至税务系统缴费。
(2)续保缴费。2023年已参保的,可直接搜索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或通过支付宝、皖事通税务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9月1-12月31日)
镇召开筹资动员大会,各村要制定宣传标语、宣传横幅,村要有宣传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镇医保办、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设置宣传栏和咨询点,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好处及筹资、报销相关政策,动员农民自愿参合,自愿缴费,切实提高参合率。
(二)组织实施(2023年9月5日—12月31日)
各村要设立村民缴费代缴点,并在自然村设立分点,村干分片包干集中时间征收;镇医保办要设立缴费窗口,办理村民参保业务;村卫生室要设立固定代缴点并由专人负责,做好征收工作;各村12月31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
此次收缴初步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10月1日-10月15日 完成总任务的40%;
第二阶段 10月16日-10月31日 完成总任务的60%;
第三阶段 11月1日-11月15日 完成总任务的80%;
第四阶段 11月16日-11月30日 完成总任务的90%;
第五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 完成总任务的100%。
(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我镇在全县进度适时进行调整。)
(三)筹资注意事项
1.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镇村工作人员在收取个人参保费用时应根据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办理参保手续,准确无误的填写参保人信息。严禁选择性参保(对于可以提供有效证明已参加政府组织的其他医疗保险的可以不交),确保参保对象不漏、不重。
2.对于部分无身份证号码的新生儿、未成年人,告知尽快办理入户身份信息,及时参保。
八、工作要求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如期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目标任务。镇政府将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对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完成本村资金收缴、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核准。不得“搭车”收费,严禁截留、挪用筹资款。充分发挥村干部作用,采取相应措施,将宣传、筹资等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三)教育部门要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保证广大学生能够及时参保。
(四)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步骤,了解筹资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研究解决。做好参保数据的汇总、统计、整理及上报工作。
九、奖惩措施
本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每阶段一排名”制度,按阶段兑现奖惩(第一名奖励2000;第二名奖励1000元;倒数第一名且达不到时序进度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名且达不到时序进度罚款1000元)。每阶段进行排名,对于排名处于后两名且达不到时序进度的村,除缴纳罚款外村总支书记及村落后包片村干部在下周一例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三次排名处于末位且达不到时序进度的村总支书记进行组织处理。
12月30日进行总结,完成分配任务90%以上,第一名的村奖3000元,第二名的村奖2000元,第三名的村奖1000元,完成任务总量达不到90%的村,最后一名罚村总支书记2000元,倒数第二名罚村总支书记1000元,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作检讨,并限期完成分配任务,否则对村总支书记进行相关处理。
附件1: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朱楼镇各行政村任务数
附件1:
朱楼镇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推进朱楼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朱楼镇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曹俊岭 镇人大主席
刘 杰 党委委员
成 员:臧立强 王钦佩 高 磊 刘思琪
龚顺利 唐 沛 王 超 王建立
李震贺 徐 培 赵 晗 王存学
单圣领 张其军 陈二辉 张化强
高尊义 刘龙龙
附件2:
朱楼镇各行政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4年参保任务情况
|
序 号 |
行政村 |
筹资任务人数 |
|
1 |
朱楼村 |
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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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梁寨村 |
5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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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湾村 |
5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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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邵寨村 |
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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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邵楼村 |
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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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邵庄村 |
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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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陈寨村 |
4600 |
|
|
合计 |
37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