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砀城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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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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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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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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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8 |
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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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 |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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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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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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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砀山县砀城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减少吃喝招待。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砀城镇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砀山县砀城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4万元,占3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06万元,占6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2018年砀山县砀城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44万元, 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56万元,完成预算的30.22%,下降的原因是勤俭节约,减少吃喝招待。2018年砀山县砀城镇国内公务接待共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6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级来人接待。(各部门、单位根据接待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砀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砀办发〔2015〕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6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94万元,完成预算的92.16%,下降的原因是减少车辆的运行成本。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领导开会及应急用车。2018年末,砀山县砀城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