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权限范围: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协管,经费列入财政全额预算。承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疫情报告等政府公益性职能,协助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协助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先进实用的科学养殖技术,维护乡镇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各种渔事纠纷,查处各类渔政案件。承办乡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振
联系电话:0557-8022433
办公地址:砀城镇人民政府北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