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职责权限范围:贯彻落实并宣传国家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负责协助镇(园区)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整改突出问题;承担县、镇(园区)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敏
联系电话:0557-8022433
办公地址:砀城镇北二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