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2015年预算编报说明
按照《砀山县县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砀山县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砀办秘[2010]68号文件规定,政法委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2、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8、指导乡镇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9、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创新方法、综合施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1)注重源头预防。
(2)密切关注特殊利益个体、群体诉求。
(3)加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
(4)高度重视隐蔽战线斗争。
2、强基固本、拓宽领域,深化“平安砀山”、“法治砀山”建设
(5)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6)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7)重拳开展严打整治。
(8)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9)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
(10)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11)加强宣传引导。
3、找准着力、深化改革,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13)保障政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4)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15)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6)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17)从严教育管理,确保政法队伍守纪律、讲规矩。
(18)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9)切实提高政法干警业务素质。
(20)强力推进服务为民。
(21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2)加强县委政法委自身建设。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县委政法委是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县维稳办、防邪办挂靠政法委。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综合治理协调室(执法监督室)。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3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32万元。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3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27.9万元。
1、因公出国费无安排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8.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同级部门检查、交流和招商接待及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护、保险等。
中共砀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27.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8.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9 |
公务用车购置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