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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信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5-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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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两周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学《条例》、用《条例》,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5月。

二、宣传重点

围绕《条例》内容,重点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开展宣传,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三、活动安排

一要强化组织培训。要运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参训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主旨精神,努力提高全县干部理解、掌握、运用《条例》的实战化水平。

二要开展户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条幅、标语、宣传栏、宣传车、文艺宣传、送《条例》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动《条例》进村镇、进街头、进集市等活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三要举办专题讲座。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举办《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专题讲座,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依法规范履职、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四要加强媒体报道。利用主流媒体、网站专栏,推出本单位本部门反映信访工作成效的有关文章,并积极向中央和省级媒体(含官方网站、公众号)推介。要积极创作一批突出地方和行业领域特色的微动漫、微视频等新媒体作品,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进行展播。

四、活动要求

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请于527日之前将《条例》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报送至县信访局。

联系人:王赞,电话:0557-8095179,邮箱:dsxfjbgs@163.com

附件:信访宣传标语

 

 

砀山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4513

信访宣传标语

 

1、《信访工作条例》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律保障。

2、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建立高效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

3、践行《信访工作条例》,把握群众工作要义。

4信访以《条例》为,诉求以合理为

5、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6、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7、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9、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10、法治信访在路上,群众利益放心上。

11、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基准,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2、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营造规范有序信访环境。

13、整合资源、多措并举,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14、诉求要合理,解决要依法,行为要守法。

15、依法信访受保护,违法犯罪要打击。

16、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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