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 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
办公地址 |
职责 |
1 |
0557-8095196 |
唐恒浩 |
办公室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四楼 |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负责督促各股室及执法大队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局长办公室及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全体会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督促落实;负责局党务群团、思想政治、劳动人事和干部管理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和印鉴管理工作,做好公文的登记、传阅、催办、归档及信函报刊的收发工作,负责草拟以局机关名义出台的文件等各类文稿;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及局机关工作车辆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的接待、环卫、保密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
2 |
138****8119 |
黄宗涛 |
政策法规股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三楼 |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和备案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对不属于本局职责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向有关部门移送,承担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定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对所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报批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或强制执行案件的立案、案件审批、处理决定进行审核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和终结案件的归档保管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工作。 |
3 |
139****7688 |
李娟 |
行政审批股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四楼 |
负责城镇污水排水及设施处理审批;负责城市垃圾处置审批;负责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负责燃气经营及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审批;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负责占用城市道路作为机动车辆停车场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批。 |
4 |
166****6986 |
张顺 |
燃气管理股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四楼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燃气行业管理的具体规定;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燃气企业发展规划,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督促抽查燃气项目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燃气企业(含工业自备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并对燃气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 |
5 |
181****9119 |
李华杰 |
计财装备股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四楼 |
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财务报账、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全局装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全局城市防洪器材、执法装备、园林、环卫、市政等作业机械的配置、维修管理等工作。 |
6 |
0557-8096092 |
李金科 |
市政建管股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四楼 |
组织落实市政发展政策和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建设,组织落实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管理政策;负责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广场、水域(河道、水塘)、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强弱电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和相关行业有偿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实施《城市道路照明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负责制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和改造计划;负责城区路灯线路、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等路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7 |
0557-8812110 |
董胜利 |
砀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三楼 |
1.负责城区市容、广告管理工作,检查、督促“门前五包”工作。 2.负责城市内广场、公园及市场管理工作。 3.行使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程规划、建设和人防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房地产管理和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管理、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市政建管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拟订城区专项治理活动计划、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执行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 |
8 |
0557—8029290 |
陈飞 |
砀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汇丰市场东300米路南环卫基地 |
负责编制全县环卫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环卫作业定额、有偿服务、设施建设、质量管理、业务考核等通用标准;组织开展全县环卫作业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规范环卫作业招投标和市场准入制度,并组织管理相关招投标工作;指导全县环卫设施布局与落实建设;审批环卫基础设施的拆迁、移复建;负责机械化保洁降尘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案;负责全县生活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置,并开展垃圾调度监管工作。 |
9 |
189****8625 |
揣莹辉 |
砀山县园林管理所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五楼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县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砀城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改造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苗圃建设工作,协助规划部门编制砀城规划区内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已建成公园、广场、游园和道路绿化等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园林设施的维护工作,制定城市绿地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受主管局委托,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查处破坏绿化案件,整治城区园林绿化环境,宣传绿化法规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工作和技术推广。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对城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
10 |
192****5933 |
卢京 |
砀山县公共信息管理中心(城管数字化管理中心)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综合办公楼五楼 |
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实施全方位即时监控,并对全县城市管理中的问题进行信息收集、任务派遣和协调处置;协调、监督全县城市管理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估体系;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信息采集单位和监督员队伍的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政风行风热线等的对接。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 |
11 |
187****5108 |
刘伟 |
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道北东路1665号 |
负责进入处理厂的污水输送、污水处理的运行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障,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标准排放;负责配套工程外排放污水输送及设施维护管理。 |
12 |
158****1234 |
马志强 |
砀山生活垃圾填埋场 |
8:00-12:00 14:30-17:30 |
砀山县砀城镇北郊村垃圾处理场办公区 |
负责对砀山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
13 |
0557-8027762 |
张正岗 |
砀山水业有限公司 |
8:00-12:00 14:30-17:30 |
砀城镇北郊村周庄 |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砀山县城供水专业规划,实施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负责现状供水管网的检查,维修、养护工作;负责自来水生产供应,水质检查、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保障供水安全;负责城区各单位和居民用户的供水设施安装及水费收缴工作;负责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服务机制,确保优质供水服务;查处无入住手续,私接、偷盗、破坏供水设施等违章用水行为;做好城市供水的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