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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砀山县医疗保障局第三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文章来源: 砀山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0-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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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砀山县医疗保障局第三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2024年主要指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主要亮点(数据截至9月底)

(一)基本医保参保情况。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72.87万人,参保率95.51%。其中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4.6万人,资助金额1493.74万元。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19人,参保职工人数达4.44万人。

(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支:征收医疗保险费14738.33万元,支出11350.05万元,当年基金结余3388.28万元,当年结余率22.99%。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基金总收入72672.59万元,支出56765.35万元,当年基金结余15907.24万元,当年结余率21.89%。基金整体运行平稳,收支均在正常增幅范围以内,累计结余在安全合理范围。

(三)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砀山县是中部地区享受西部县政策,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中央、省财政按8:2分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7636万元已到位,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34元/人,应到位9762.61万元,实际到位6455万元,未到位3307.61万元。

(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情况。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5479.69万元,报销比80.4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39173.41万元,补偿比为72.97%,大病保险补偿7802.94万元,补偿比为66.17%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21.31万人次,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资金支付3912.97万元,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为76.89%。

(五)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比情况(数据统计到8月份)。城镇职工DIP统筹应拨付1713.27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支出76.81万元,占比96.58%。城乡居民DIP统筹应拨14271.55万元,住院总支出17038.6万元,占比83.76%。

(六)集中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完成6批国家、省集采药品、耗材采购任务,并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已拨付六批次431.66万元的结余留用资金。持续推进“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政策落地,已验收1家药房为集采药品采购销售定点药店,后续将扩围“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公开遴选。

(七)医保基金监管情况。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重症医学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血友病患者购药情况、高频购药情况、低标准住院和分解住院、异地就医疑似违规数据线索、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意外伤害报销中涉嫌第三方责任、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市局转办举报线索、.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线索(男性使用女性项目)、2024年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线索等专项核查工作,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7万元,并对县域内29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活动,配合省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

(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继续落实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审核DIP入组病例66474份,入组率100%,病案审核抽取病例6648份,抽查病例达到上传总病例数的10%。在公立医疗机构和2家民营医疗机构中遴选10个病种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遴选县内4家公立医疗机构为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试点,逐步引导参保患者按需分层分级就医。在县内2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多元复合式医疗支付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性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需求。

(九)落实支持生育政策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医保支持生育政策,加强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提高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标准,实行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政策。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扩大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异地就医医保任务事项清单,认真落实牵头负责的规范跨省就医医保待遇政策、扩大“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优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价格项目管理政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DIP支付机制、推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价值付费、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政策、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加强跨省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探索低收入人口医保定点管理、建立异地就医信息共享机制等12项任务。目前,我县城乡居民省外住院补偿17050人次,同比增幅10.11%,基本医保补偿增幅7.53%,直接结算率85.45%。城镇职工省外住院补偿2215人次,同比增幅 12.09 %,基本医保补偿增幅6.98%,直接结算率95.89%。我县参保群众省内异地免备案就诊7248人次,总费用8960.2万元,基本医保补偿4360.08万元。

(十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情况。结合“走流程、找堵点”及“高效办成一件事”,从群众视角出发,打造更加有感、便捷的医保暖心服务,不断拓展医保码就医购药的全流程应用。目前我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医保码激活和应用结算率、医保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移动支付应用、电子票据应用、协议动态维护、医保编码应用等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居全市前列。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原因剖析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群众逐年减少。原因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年都在递增,城乡居民参保意愿有所下降,特别是2025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县域内参保群众要求暂停参保信息的人员增多,给参保征缴工作带来一定压力和困难。

(二)县外就医人次及费用增速较大。原因分析: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部分患者不信任我县的医疗水平,导致参保人员就医外转率高,造成医保基金负担重、压力大,异地就医监管核查难度大等问题。

(三)DIP支付方式改革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分析: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保支付方式DIP认识不够,导致病案质量较差,并且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不优先采购集采药品,采购序时进度缓慢。

(四)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不能按照时序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截至9月底拖欠医疗机构垫付“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资金4977.33万元。原因分析:县级财政资金紧张,影响到困难就医群体医疗救助待遇落实和省财政资金预算拨付进度。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基本医保征缴宣传力度,精准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末端公示制,强化参保扩面责任,加强与税务、民政、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协同协调,构建多渠道医保缴费通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确保医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持续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强化异地就医管理,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三)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医保码应用推广、移动支付、电子票据应用及标准化协议动态维护、医保编码应用、结算清单上传质量及上传率。

(四)持续跟进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异地就医基金运行分析,对疑似违规费用发函要求就医地医保部门协查,加强参保地、就医地协同监管。

(五)持续推进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及检验试剂落地工作,开展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业务政策培训,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宿州市新版药品目录,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六)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长期护理险以及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积极应对和相关准备工作,持续推进政策落地实施。

(七)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大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杜绝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八)争取县财政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力度。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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