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机关财务、政务公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起草有关医疗保障地方性规范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陈洪玲,联系电话:0557-3590006
办公地址: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待遇保障股。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救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民生工程实施、考核工作。
负责人:季玉英,联系电话:0557-3599122
办公地址: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股)。执行省级医保目录,拟定县级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制定、调整、审批由省市委托及县级管理的医疗保障药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郭雨蒙,联系电话:0557-3599125
办公地址: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基金监管股。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稽核,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孙瑜,联系电话:0557-3597110
办公地址:砀山县人民医院新院,行政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