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三重保障制度稳步推进
2023年度全县79.4768万人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市局下达参保任务数78.8万人,截至目前参保数75.1486万人(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4.3785万人,资助资金1300.6025万元),参保率95.37%。职工参保预算数41941人,目前职工参保4.3282万人(在职职工31800人,退休人员11482人),参保率为103%。
1.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数据统计均至5月底)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3775.43万元,基金支出3021.15万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0.02%。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29456.65万元,统筹支付20763.9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49%。
2.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6145.47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3836.6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62.43%。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合规费用 308.76万元,基金支付186.49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60.40%。
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落实情况。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共结算4.1674万人次,统筹基金支出22.74万元,整体运行平稳。
4.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1671.92万元,普通门诊基本医保支付费用875.75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2.38%。
5.特困、低保合规费用医疗救助支付比例。全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享受救助131233人次,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2465.77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884.29万元,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76.42%。
6.生育保险享受待遇情况。生育保险享受待遇280人次,其中享受医疗费待遇208人次,享受生育津贴待遇72人次。
(二)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7.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截至5月底基金收入总额47067.3万元,总支出34455.73万元;2023年当年结余12611.57万元,占当年收入的26.79%,累计结余57589.6万元,累计结余可支撑10.19个月。
8.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截至5月底征收医疗保险费7975.38万元,支出4864.22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0122.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4124.06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10556.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结余1530.86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基金结余3911.12万元。统筹基金备付能力为46个月,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医保支付改革积极实施
9.持续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砀山县DIP入组病例35218份,病案审核抽取病例3508份,抽查病例达到上传总病例数的10%。
10.全面落实异地就医政策。大力开展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城镇参保职工异地就医1538人次,范围内住院费用2347.89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446.6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 62.72%、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77.55%。
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异地就医13447人次,范围内住院费用13542.0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534.95万元,异地就医住院实际报销比例53.48%、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70.41%。
(四)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强化
11.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采取多项举措,加大监管政策宣传力度,促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追回违规金额139.3312万元,罚款56.1476万元,暂停医保结算关系1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家数9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