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一、制定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8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类管理、分层保障”的要求,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举措
(一)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1.调整参保缴费资助政策。
2.健全参保登记管理机制。
(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3.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
4.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5.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6.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三)提升医疗医保医药管理服务水平。
7.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8.提高医保保障绩效。
9.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0.补齐医疗服务短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政策保障。
(三)强化协作配合。
(四)强化运行监测。
(五)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