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照协议约定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稽查审核,针对违规违约行为作出处理;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探索第三方机构和智慧监管网络平台参与基金监管工作。
(三)受县医疗保障局委托依法调查辖区内欺诈骗保违规违法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受理有关欺诈骗保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查处理、处罚工作。
(五)做好辖区内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工作。
(六)负责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的失信惩戒制度。
(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负责人姓名:孙瑜
三、联系方式:0557-3597110
四、办公地址:宿州市砀山县砀郡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砀山实验中学东北侧约50米),新县医院内行政办公楼四楼。
五、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8:00—12:00,14:3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