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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砀山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11-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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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1. 基金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2.财务股设财务股长、总帐会计、出纳会计三个岗位,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监控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标准严禁坐支和任意开支,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出票据。

4.认真编制年度基金收支决算和预算,落实责任目标管理。

5.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要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付款通知单,需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高效运行。

6.准确、及时上报会计月、季、年报,提供会计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使用按基金种类建帐,总帐、明细帐一-对应,要求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7.出纳会计要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坐支现金和超过规定范围使用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票据的认领与购买必须要有严格手续,做好认领登记工作。妥善保管现金、银行票据、有价证券,印章,下班前要将其放入保险柜; 保险柜钥匙专人保管,密码严格保密,库存现金不得超出核定限额,

8.现金的支出必须认真核实原始凭证,保证付款凭征的真实、有效,经领导签字后再付款。

9.开具支票要认真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开支用途、支票金额,保管好支票存根,并把存根与支出原始凭证作相关财务处理。

10. 办理现金,要细心谨慎,钱款当面点清,防止差错,保证资金安全。

11.根据支出原始凭证,每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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