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号公告
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砀山县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砀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9日至11月12日,对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李庄镇政府)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李庄镇政府是砀山县行政区内一级政府机构,下辖9个村(社区),人口5.8万人,全镇耕地面积10702.5亩,果园面积49605亩,核定行政编制人数34人和事业编制人数28人。截至2024年6月底李庄镇政府实有行政编制人数33人,事业编制人数26人,退休人员37人。
(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3年李庄镇政府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县财政管理,由县财政下达指标后及时安排使用。2023年收到财政各项专项资金255.4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48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农田建设补助及管护资金11.9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万元,以上255.41万元专项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三)财政收支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度李庄镇政府完成税收收入-27.86万元(本级收入230.82万元,因当年退税政策致整体数额为负数),本年比去年同期增减-575.41万元。 2024年6月李庄镇政府完成税收收入441.45万元(本级收入228.08万元)。
2、财政预决算完成情况
李庄镇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060.52万元,决算收入14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3万元。当年追加预算35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3.33万元。
2023年支出决算为1411.78万元,2023年初支出预算为1060.52万元,追加351.26万元,至2023年末累计结余0万元。
当年支出总计14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99万元,占总支出的68.64%;教育支出26.79万元,占总支出的1.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4万元,占总支出的6.97%;卫生健康支出28.81万元,占总支出的2.04%;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35%;城乡社区支出23.33万元,占总支出的1.65%;农林水支出245.41万元,占总支出的17.38%;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7%。
3、资产负债情况
李庄镇政府2023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9163.15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50.5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1.2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04.92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8506.51万元;2023年底账面负债总额70.99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0.99万元;账面净资产19092.16万元(累计盈余)。
(四)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
李庄镇政府无地方政府债务,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每月上报政府债务均为零,未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李庄镇政府预算执行基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增收节支,收支平衡。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李庄镇财政收支情况。但是财务管理和其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预算执行不到位、工会未填制会计记账凭证、发票开具不规范、食堂采购管理内控制度缺失,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政府采购未及时备案等问题,应引起镇政府领导和相关同志的重视,需要今后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到位
2.工会未填制会计记账凭证
3.发票开具不规范
4.食堂采购管理内控制度缺失,财务报销审核不严
5.政府采购未及时备案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审计结束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问题类型和整改期限要求,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李庄镇政府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行为,做到预算编制完整,提高预算的执行力。
(二)建议李庄镇政府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食堂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审批完善手续,提高财经法规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
(三)建议李庄镇政府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的备案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